加盟業務制度 Franchise system
同業轉敍標準(原本)
報聘資格
✔高中職(含)以上學歷之成年人
✔無違反政府法令及金管會頒佈之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」所禁止從事保險業務招攬者。
✔通過產、壽險公會資格測驗取得登錄資格。
職稱 | 代號 | 報聘標準 | 組數 人力 |
面談權責 |
營運區 營運長 |
COO | 1.同業現職業務襄理並任職6個月(含)以上 2.並另簽定鼎綸頭家合約書 3.設立辦公室且須有專職助理 |
10組業務 總監(含)以上 |
董事長 |
業務部 |
COO | 1.同業現職業務襄理並任職6個月(含)以上且前12個月壽險業的所得達150萬 2.並另簽定鼎綸頭家合約書 |
不限 |
董事長 |
營運處 營運長 |
COO | 1.同業現職業務襄理並任職6個月(含)以上且前12個月壽險業的所得達100萬 2.並另簽定鼎綸頭家合約書 |
不限 | 董事長 |
事業部 |
AD | 同業現職業務主任並任職6個月(含)以上,且前12個月壽險業所得達80萬 | 不限 | 直屬 加盟主 |
業務 總監 |
BD | 同業現職業務主任並任職3個月(含)以上或現職業務襄理 且前12個月壽險業所得達50萬(含)以上 |
不限 | 直屬 加盟主 |
資深業 務經理 |
SUM | 同業現職業務代表並任職3個月(含)以上或同業現職業務主任 且前12個月壽險業所得達30萬(含)以上 |
不限 | 直屬 加盟主 |
註1:直屬加盟主:營運區營運長、營運處營運長、業務部行銷長其中之一
註2:營運區營運長組數人力其中第一代須有2組事業部協理
註3:同業現職對應為保險公司職稱,保經代公司職稱對應由總公司認定之
註4:配偶及直系親屬同時轉職且皆專職從業者之所得,可經總公司及營運區頭家同意後合併計算
註5:加盟金請詳見鼎綸保經公文
*詳情請洽總公司內部規範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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